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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ANNOUNCEMENT

关于2020届毕业生毕业论文(设计)评阅答辩 工作的通知

各学院:
2017届毕业生毕业论文(设计)的后期工作即将开始,为加强管理,顺利完成毕业论文(设计)反抄袭检测、评阅、答辩资格审查、答辩、成绩登录等环节的工作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毕业论文(设计)提交
本科毕业生在5月12日前提交毕业论文(设计)终稿,专科毕业生在5月30日前提交毕业论文(设计)终稿。在校外做毕业论文(设计)的学生返校日期以各学院规定为准。
二、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前准备
(一)毕业论文(设计)反抄袭检测与评阅时间
 本科生5月13日— 5月18日
 专科生5月31日— 6月2日
(二)反抄袭检测要求
学校对所有本、专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(设计)进行反抄袭检测(具体方案见附件1),所有论文应在充分自检的基础上再用学校的反抄袭软件检测,经检测不合格的毕业(设计)论文,给予一次修改机会。经复检合格后或指导教师对检测结果予以认定和说明,方可进入论文评阅环节。
(三)毕业论文(设计)评阅
毕业论文(设计)必须由指导教师和一名评阅教师分别评阅,评阅教师由各学院确定。毕业论文(设计)评阅标准详见《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毕业论文(设计)指导教师评阅意见表》和《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毕业论文(设计)评阅教师评分表》。
(四)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
1.答辩对象:本科毕业生(专科专业毕业生不参加答辩)
2.答辩资格审查
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,不得参加答辩:
(1)指导教师或评阅教师给出的评分<60分(学生在限期修改合格后再申请重新评阅);
(2)毕业论文(设计)存在较大错误,经指导教师指出而未修改者;
(3)剽窃他人成果或直接抄袭他人成果,两次反抄袭检测未合格者;
(五)确定答辩时间地点
各学院于5月19日前确定答辩小组人员及本科学生分组名单、答辩时间,填写《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安排表》(附件2),上报教务处备案并申请答辩教室。同时,各学院于5月19日将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安排(分组、时间、地点)在学院网站、学院公告栏集中向学生公布。
三、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
(一)时间: 5月20日— 6月2日
(二)各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,各本科专业成立每组3-5位教师的答辩小组,并确定组长一名(由高级职称教师担任),秘书一名(由专职教师兼任)。指导教师不担任所指导学生的答辩小组组长。
(三)答辩进程:答辩小组秘书宣布答辩人姓名及题目;学生陈述(不超过10分钟);答辩小组提问;学生回答;答辩小组评分。对每位学生提问一般不得少于3个,各答辩小组秘书就每个学生的答辩情况逐一做好记录。答辩后,答辩小组对学生的毕业论文(设计)从研究(设计)内容、工作量、论文(设计)质量和答辩情况等方面做出评价并评定成绩,填写《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情况及成绩评定表》。
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结束后,学生应当按照答辩小组教师提出的意见对论文(设计)进行修改。
(四)答辩其他要求
1.场地布置
(1)答辩场内投影显示“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”的PPT页面(教务处提供统一模板)。
(2)答辩场须设置答辩组长、答辩委员、答辩秘书、学生答辩席和旁听席的坐牌(座牌由各学院到教务处领取)。
2.学生要求
(1)原则上着正装;
(2)使用普通话;
(3)准备PPT(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自行确定)。
3.补答辩要求
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工作,严格把好质量关。对答辩不过关的学生要求其限期整改,并安排一次补答辩,但最迟时间不得超过6月2日。
(五)各学院于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结束后一周内收齐学生的毕业论文(设计)的电子文稿,刻盘存档(一式2份,学院存档1份,1份报教务处,汇总后报学校档案馆存档)。电子文档以每个班级为一个文件夹,每个学生的毕业论文(设计)电子文档以“学号+学生姓名”方式命名。
(六)校领导监督与指导
各位校领导自行安排到其联系学院对答辩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。
四、毕业论文(设计)成绩录入
(一)时间要求:6月3日前
(二)成绩计算
1.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最终成绩按指导教师评分、评阅教师评分、答辩成绩4:3:3的比例计算,然后按优(90-100分)、良(80-89分)、中(70-79分)、及格(60-69分)、不及格(<60分)给出成绩等级。毕业论文(设计)成绩 “优”不得超过学生总数的20%。    
2.专科毕业论文(设计)最终成绩按指导教师评分、评阅教师评分6:4的比例计算,然后按优(90-100分)、良(80-89分)、中(70-79分)、及格(60-69分)、不及格(<60分)给出成绩等级。若指导教师或评阅教师给出的评分<60分,要求学生限期修改合格后再申请重新评阅,整改后评分仍<60分,毕业论文(设计)成绩记为“不及格”。毕业论文(设计)成绩 “优”不得超过学生总数的20%。
所有毕业论文(设计)成绩经学院负责人审核后,向学生公布,并于6月3日前完成成绩的录入。
五、工作总结及论文文档归档
6月9日前,各学院做好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总结,做好质量分析,将书面总结报告交教务处,并做好毕业论文(设计)资料存档工作。
六、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评选
6月10日—6月20日,进行校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评选工作。各学院按不高于3%的比例推荐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;学校组织专家评审;各学院按评审意见组织修改;教务处汇编并印刷成册。
请各学院通知毕业生按时返校,并做好毕业论文(设计)后期各项工作。
 
附件: 1. 2017届毕业论文(设计)检测方案
2.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安排表
 
 四川大学锦江学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7年4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