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表 填写说明
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表
填写说明
一、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毕业论文(设计)环节工作套表由七个表格组成,要求套表填写完后连同毕业论文(设计)文本、译文放入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毕业论文(设计)档案袋存档。七个表格名称如下:
表1 《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毕业论文(设计)任务书》
表2 《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毕业论文(设计)开题报告》
表3 《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毕业论文(设计)指导记录表》
表4 《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毕业论文(设计)中期进展情况检查表》
表5《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毕业论文(设计)指导教师评阅意见表》(分文科用表和理
工科用表)
表6 《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毕业论文(设计)评阅教师评分表》(分文科用表和理工
表7《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情况及成绩评定表》
二、七个表格由学生、指导教师、评阅教师和答辩委员会根据《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管理规定》的要求分别如实填写,要求学生、指导教师、评阅专家填写的栏目不能由他人代填。
三、《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毕业论文(设计)任务书》由指导教师填写。
四、《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毕业论文(设计)开题报告》除第3页各栏目外,其它栏目均由学生填写。
五、《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毕业论文(设计)》正文格式原则上参照“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毕业论文(设计)文本规范” 撰写(挂在教务管理系统上)。若因学科、专业的特殊性,各院系在参照“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毕业论文(设计)文本规范”的基础上,可根据学科特点自行制订统一、规范的具体要求,并报教务处备案。
六、《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毕业论文(设计)指导教师指导记录表》由学生填写,指导教师确认。指导记录的填写,最低不得少于6次。
七、《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毕业论文(设计)指导老师评阅意见表》(分文科用表和理工科用表)由指导教师填写。表中给出了各评价项目达到A级的具体要求,各项目的评分分为A、B、C、D、E五个等级并赋予相应的分值范围。请对照A级标准,结合该论文(设计)实际,评出各项目具体得分,并填写在相应项目的评分栏中,同时计算总分。若总分<60分或“论文(设计)格式”项目评分<6分,将不能提交评阅教师评阅及答辩,要求学生限期修改合格后再申请重新评阅及答辩。表中“对论文(设计)的综合评语”栏的填写,可评价论文(设计)的整体水平,值得特别肯定之处或不足之处,也可填写对表中项目评价的补充评语。
八、《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毕业论文(设计)评阅教师评分表》(分文科用表和理工科用表)由院系指定评阅教师认真评阅后,客观、公正地填写评阅意见。表中给出了各评价项目达到A级的具体要求,各项目的评分分为A、B、C、D、E五个等级并赋予相应的分值范围。请对照A级标准,结合该论文(设计)实际,评出各项目具体得分,并填写在相应项目的评分栏中,同时计算总分。若总分<60分或“论文(设计)格式”项目评分<6分,将不能提交答辩委员会答辩,要求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,限期修改合格后再申请重新评阅及答辩。表中“对论文(设计)的综合评语”栏的填写,可评价论文(设计)的整体水平,值得特别肯定之处或不足之处,也可填写对表中项目评价的补充评语。
九、《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情况及成绩评定表》由答辩小组组长填写,相关责任人按要求签名认可。表中给出了各评价项目达到A级的具体要求,各项目的评分分为A、B、C、D、E五个等级并赋予相应的分值范围。请对照A级标准,结合该论文(设计)答辩实际,评出各项目具体得分,并填写在相应项目的评分栏中,然后计算总分。论文(设计)环节的成绩评定:按指导教师评分:评阅教师评分:答辩评分为4:3:3的比例评定论文(设计)总成绩分数,然后按优(90-100分)、良(80-89分)、中(70-79分)、及格(60-69分)、不及格(<60分)给出成绩等级。